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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武汉合肥南昌公积金贷款互认 返湘置业更便捷

2014-12-18 23:39| 发布者: cnxqw| 查看: 30882 |原作者: 周黄 曾英姿|来自: 腾讯长沙

摘要: 长沙、武汉、合肥及南昌的公积金将实现异地通用,新政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后,返湘置业将更加方便,对四城市房地产市场而言也是利好消息。腾讯房产长沙站了解到,12月18日下午长江中游城市群公积金异地使用新闻发 ...

长沙、武汉、合肥及南昌的公积金将实现异地通用,新政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后,返湘置业将更加方便,对四城市房地产市场而言也是利好消息。

腾讯房产长沙站了解到,12月18日下午长江中游城市群公积金异地使用新闻发布会在武汉召开,会上发布了一份名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主要内容》的文件: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四城市,即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将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文件2015年1月1日起生效。腾讯房产长沙站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实了这一消息。

长沙武汉合肥南昌公积金贷款互认 返湘置业更便捷

仅限于长沙市公积金

文件规定,四城市的职工异地购房可使用、提取公积金,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改善性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假如你户口在长沙,但在武汉工作和缴纳公积金,你到长沙买房时,可以凭武汉公积金开具的证明到长沙办理公积金贷款。对于返湘置业的人来说,回家乡买房变得更便捷。

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缴存地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12月18日下午已经收到了相关文件,并介绍到,该政策目前仅针对长沙市公积金,不适用于省直公积金。

政策频繁松绑 公积金贷款人数明显增多

8月8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湘五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省级“救市”正式拉开序幕。《意见》中关于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调整被认为是最具有实用性和刺激性:住房公积金缴纳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享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事实上,在文件正式公布以前,8月份已经开始实施湖南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福区管理部袁祖平主任表示“省内异地公积金放开以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人数明显增多,四城市公积金互通之后,会给购房者带来更大的便利。”

业内人士分析,房地产市场成交整体仍然疲乏,政策微调并未止步。年底楼市成交已显现回暖迹象,如果该政策实施,从心理层面会进一步影响购房者,对明年的房地产市场升温会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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