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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解读:依法治国方面有哪些新提法、新举措?

2014-10-24 02:19| 发布者: cnxqw| 查看: 27919 |来自: 映像网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昨日闭幕。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议题的全会,在依法治国方面有哪些新提法、新举措?未来将会给中国带来哪些新变革?下图教你读懂↓↓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阅读、收藏,   公众对此次“依法 ...
      十八届四中全会昨日闭幕。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议题的全会,在依法治国方面有哪些新提法、新举措?未来将会给中国带来哪些新变革?下图教你读懂↓↓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阅读、收藏,

  公众对此次“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全会充满了期待,会前曾有媒体称这次会议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升级版”的依法治国有何新特点?下面为你解读。

  1、宪法将发挥首要和基础性作用

  【公报】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解读】习近平曾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现实中尊重和实施宪法方面的各种不足:“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会提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瞄准了这些不足。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不仅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能有效保障公民的权利,令宪法深入人心,全面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2、司法腐败将被关进监管笼子

  【公报】全会强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全会强调,推进严格司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全会强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解读】近年来,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以各种方式插手干预办案,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冤假错案如赵作海案寒了百姓的心,败坏了政法机关形象,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习近平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此提出严厉批评。

  公正和独立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司法改革的重点。全会强调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司法腐败有望被关进监管的“笼子”。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将有助于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未来跨行政区划法院和检察院的设立,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地方党政力量的干预,让司法审判更加独立。

  3、官员拍脑袋决策将被终身追责

  【公报】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解读】拍脑袋决策,引进的项目成了烂摊子无人负责;搞政绩工程,一意孤行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留下烂摊子却青云直上;破坏用人规定和组织程序,随意提拔任用私人,这些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

  此次公报,在条文中明确了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在重大行政决策中过程中的角色,这一变化将使最终的决策更加科学。尤其是公报提出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有望遏制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将使领导干部在决策时更加谨慎。

  4、更多老百姓将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 

  【公报】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解读】由于国民素质参差不齐,现实中仍有不少“法盲”存在,甚至有人错误认为,“不懂法”便可为不法行为开脱。此外,也有人靠游走于法律边缘、打法律擦边球获利。

  法律意识的培养,任重道远。法治能成为本届中央全会讨论的主题,这本身就是一次面向全社会的普法课。四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全民守法这一系统工程将随之全面提速,社会上的各类“法盲”将会越来越少。

  5、法治队伍将有更多正规军

  【公报】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解读】人才兴则事业兴,人才强则工作强。当下,我国的法治队伍中法律人才不足,严重制约了一些地区的法治进程;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智商、新类型、新领域犯罪越来越多,法治工作日益繁重,要求法治人才不仅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具备金融、科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成为复合型、专家型人才。

  法治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是实现依法治国升级版的基本条件之一。而落实全会的这一要求,无疑将大大提升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层次。一支专业能力更强、职业素质更高且始终坚守职业良知的法治队伍,显然会大大提高人们对法治中国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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