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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上班应有这些“福利”!湖南人都领了吗?

2016-7-27 20:42| 发布者: cnxqw| 查看: 20974

摘要: “我的命是空调给的”这条刷爆朋友圈的梗,对于生活在湖南的你是不是早已感同身受?高温预警一个接一个,热浪一波接一波,我非常想问下你们:这种天气下,WIFI和空调二选一你选哪个?据说很多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

“我的命是空调给的”这条刷爆朋友圈的梗,对于生活在湖南的你是不是早已感同身受?高温预警一个接一个,热浪一波接一波,我非常想问下你们:这种天气下,WIFI和空调二选一你选哪个?据说很多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所以马斯洛需求理论又改成了这样:

别气馁,伏天来了,下一个伏天还会远吗?只要熬过这一波高温,还在乎接下来的无数波高温吗,前提是能顺利熬过这周,因为……

其实想提醒大家的是,如此热浪滔天环境下,可别忘了领取属于你的“福利”。

一、高温津贴

根据《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在7、8、9三个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如不出意外,领到7月份工资的时候,工资单里可能增加一项高温津贴,当然,不排除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

除此之外,高温下作业你还有这些权益:

二、作业时间缩短

安监总局2012年发布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高温作业的有关规定非常具体:

1.最高气温40℃以上,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2.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露天作业时间连续不超6小时;

3.最高气温35℃以上、37℃以下,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作业时间。

三、享受健康检查

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调整作业岗位。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孕妇受特殊保护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五、中暑也可享工伤待遇

通知明文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六、高温天应备有防暑物品

上个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了一份紧急通知,对高温天作业时间也做了详细规定: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应停止现场作业,确需施工的,应制定高温施工作业方案,保障急救药品清凉饮料、洁净用水等防暑降温物资供应到位。

来源: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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