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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意见》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领域

2015-7-17 22:53| 发布者: cnxqw| 查看: 16653 |来自: 贵阳晚报

摘要: 贵州省出台《意见》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领域 《贵州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其中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 ...

贵州省出台《意见》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领域

   《贵州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其中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

    其中,我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以大健康为目标的医药养生产业。要求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本地区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其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时,要给社会办医疗机构留出20%以上的空间。

    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创办医疗机构。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则减半征收。用电、用水、用气,民办和公办医疗机构还执行相同的价格政策。

    此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和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或参与科技创新领域,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同时,还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镇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投资从事符合税法规定要求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即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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