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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麻江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概述

2021-7-1 13:04| 发布者: cnxqw| 查看: 50004 |来自: 田园麻江

摘要: “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改革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只有抓住时机,加快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才有希望。中共麻江县委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农村税费、财政体 ...

     “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改革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只有抓住时机,加快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才有希望。中共麻江县委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农村税费、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等各项改革,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后,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伟战略目标。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放心、放胆、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县委解放思想,逐步挣脱了“姓社姓资”的理论束缚,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锐意改革,大胆开拓,抓住时机,扩大开放,制定和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县内个体私营经济从20世纪八十年代的逐步恢复和发展阶段到九十年代中期的稳定发展阶段,并踏上21世纪初期的快速发展阶段。

     1992年4月,县委、县政府首次出台了《关于鼓励引进资金开发麻江经济的优惠政策》。规定凡是来麻江投资兴业办企业的,免交房产税2年,所得税4年;投资10万元以上的,批准投资家属1-4人转为非农业人口,并按引进资金总额的1-2%给予奖励。同时出台了《关于机关及机关干部从事经济活动暂行规定》,从1994年起,机关干部实行“二三五分流”,鼓励部分机关人员创办服务型经济实体(如工业、商业、建筑业、餐饮、招待所等),还制定《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规定》。县委明确一名副书记和政府分管乡镇企业的副县长具体负责,同时要求各乡镇一名负责人具体抓。1993年9月23日,县委印发《麻江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调查报告》,要求各级各部门增强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认识和紧迫感,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放开点,胆子放大点,敢于打破各种封锁和限制,不要怕个体私营经济夺自己的饭碗,敢于在市场中竞争,从各个角度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县、乡相继成立非公有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决定(暂行)》。从此,县内非公有制经济开始进入稳定发展时期。到1993年末,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043户,从业人员2368人,注册资金434.5万元。私营企业10户,从业人员119人,注册资金62.31万元。全年营业额125.83万元,提供税金125.83万元。1994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麻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补充规定》,并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兑现了外来投资企业应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从而激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当年末,全县个体工商户达2351户,从业人员2720人,分别比1992年增长21.87%和21.2%;私营企业发展到13户,从业人员150人,比1992年上升44.4%和54.6%;完成总产值494万元,上交税金130万元;招商引资办企业5户,引进资金420万元。

      1995年,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的精神,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振兴县域经济、帮助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突破口,将个体私营经济纳入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在原出台的《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若干规定》基础上,实行个体私营企业收费《明白卡》制度,评定各个体工商户税收营业额,按营业额缴纳税收的办法,让其吃“定心丸”,放开搞活壮大经营实力,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界的优秀人物。县委建立县四大班子领导联系骨干企业制度,采取 “先上车后补票,先生产后办证,先经营后纳税”的措施,鼓励发展私营企业。同年,县委批准成立了全县第一个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党员组成的党支部——麻江县各协城关分会党支部。在兑现落实招商引资政策的同时,引进外资609万元,建起一批引资企业。年末,全县个体户、私营企业达到2749户,从业人员3180人,注册资金645万元,创产值286万元,实现营业额2372元,产品量售额1090万元,完成税收205.4万元,占当年县财政收入的13%,比上年增长63.2%。

      1996年,县委充分利用麻江交通区位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做到“务必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对个体私营经济要在政治上给信任、政策上给优惠、服务上给方便、发展上给扶持、权益上给保障,对个体私营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范围、不限经营方式、不限发展规模”的“五给五不限”政策的落实。年末,个体户达3074户,私营企业15户,从业人员3479人。次年,县委把发展非公经济作为考核有关部门、乡镇的重要内容,要求每个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年必须发展1-2个非公有制企业(含引资),做到政策优惠,措施得力,服务周到。年底,乡镇企业共争取项目7个,总投资2377万元,已实施5个,资金523万元。个体工商户达到3542个,从业人员3906人,注册资金134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2%、12.2%和37.6%。纳税309.2万元,比上年增长28.47%。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843万元,个体经济结构单一的情况有所缓解。

      1998年,全国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认同了个体私营非公有制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国家根本大法。县委新一届领导班子根据新形势的发展,坚持“大发展,大提高”的方针,把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的突破口和后续财源的一个重点来抓,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发展农副产品和矿产品加工为重点,认真兑现制定的优惠政策,按照“一厂一议”、“一厂一策”的办法,依托资源,瞄准市场,指导和帮助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生产,扩大经营。1999年6月15日,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关于鼓励在县城凤凰大道两侧投资开发的优惠办法》、《关于对重点经济组织实施挂牌保护的规定》等系列优惠政策。当年共引进项目11个,新办了泰塑钢门窗有限公司、鑫隆铅锌选矿厂等5户私营企业,持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000年,县委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将县工商联与县招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集中力量解决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及招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招商引资、兴办民营经济工作中,对招商引资政策进行全面清理,结合西部大开发要求,出台了《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招商引资办法》、《关于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更具吸引力的招商引资政策,使投资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全年共签订各类招商项目17个,意向性资金2.4亿余元,当年到位实施民营企业项目12个(其中:建材3个,工业3个),到位资金1700万元。全县个体工商户达2541户,从业人员2600人,分别从事农牧渔业6人,采掘业5人,制造业378人,建筑业10人,交通运输仓储业375人,批发、零售贸易与餐饮1624人,社会服务业260人,其他行业2人。私营企业30户(含国企改制后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405人,注册资金116万元。个体私营经济向国家交纳税收724.6万元,比上年增长33.2%。2001年,县委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稳定和加强县工商联工作机构,注重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发展党员,批准在杏山、宣威、下司、谷硐等4个分会建立党支部。38户私营企业中有党员的企业7户23人,其中3户申请建立党支部。全年招商引资19个,协议资金2.9亿元,已实施民营项目14个1.6亿元。年末私营企业达42户,个体工商户2384户,个体私营企业向国家纳税1452.6万元,为上年纳税金的1倍,占当年财政总收入的47.21%,非公有制经济的贡献持续上涨。

      到2003年,县委提出了“招商引资搭平台,民营经济扛大旗”的战略思路,重点转向民营工业企业,引资新建扩建项目26个,协议资金2.0323亿元,实际落实22个,到位资金1.196亿元。年底全县私营企业67户,投资者达179人,务工人员1151人,注册资金1540万元。同年11月13日,在全州率先建立了第一个由外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组建的民间商会——麻江县商会湖南分会。12月28日,麻江县《餐饮业同业公会》也在县城宣告成立。民间商会和同业公会的建立,标志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和规模。年末,全县个体工商户达2020户,从业人员2084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税收1350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收入30.9%,非公有制经济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2004—2005年的两年时间里,县委、县政府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做好改革开放与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对接工作,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项目牵线搭桥,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和范围。出台了《关于招商引资奖励政策若干规定》、《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成立了中共麻江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批准建立麻江县建筑有限公司党支部、麻江县工商业联合会湖南分会党支部。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若干意见》出台,标志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县委、政府分别兑现税收奖励经费126.4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经费55.48万元。截止2005年12月底止,非公有制经济达到2234户,从业人员4525人。其中,个体经营户2152户,从业人员2166人;私营企业82户,从业235人。实现地税1095万元(不含地方教育附加),占全县地税收入1337.75万元的81.85%;国税2153.56万元,占全县国税收入3281.03万元的65.64%;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367万元,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1502万元。非公有制经济实现了在县域经济成份中的重大转变,成为主导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成效显著。县委高瞻远瞩,把握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制定和实施一   系列符合麻江实际的政策规定,以小改大,逐步扩展,终获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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